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今天是:
首 页 关于高德 主营业务 新闻中心 管理咨询 企业招聘 在线客服 联系我们
快速导航  
 
  关于高德
  主营业务
  新闻中心
  联系我们
  地理位置
 
最新公告  
1、关于高德2018新春年会通知

2、关于公司元旦放假通知

3、关于2015年春节假如安排通知

4、2014年劳动节放假安排

5、2014年清明节放假时间安排

联系方式  
0512-66900660
0512-66900220
215001211
god@szgod.com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管理咨询 >> 详细内容
关于调整苏州市区2014年度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来源:本站   发布者:  时间:2014年2月20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保中心,市区各医保定点单位:
经苏州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苏州市区2014年度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增加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金额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提高50元,按年龄段分别确定为:70周岁以下由1050元提高到1100元;70岁以上(含70周岁)由1250元提高到130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由1500元提高到1550元。
二、增加残疾军人个人账户金额
六级以上残疾军人个人账户全年记入标准从1500元提高到1750元。
三、调整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人员在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首次住院起付标准由700元降低为600元。
四、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1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
以上政策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其他市、区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财政局
2014年1月11日

返回 关闭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服务中心 | 企业招聘 | 地理位置 | 管理入口
Copyright © godhr.com 苏州高德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