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 时值年终岁末,元旦、春节临近,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我市人社部门会同住建、公安、国资、工商和总工会,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对象主要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行业是工程建设、纺织服装、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重点区域是各类施工工地、开发区、工业园区以及其他用人单位集聚区等;重点企业是资产变现能力弱的租赁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以及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建设领域用人单位以工程款拖欠或结算纠纷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派遣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将予以重点查处。 市人社部门要求,从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5日,各用人单位应认真对照相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对本单位职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应立即予以支付和补足,并在资金安排上应优先考虑并保证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市人社部门表示,从2012年12月6日至2013年1月25日,各地人社等六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逐户检查,不留盲点,对检查中发现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等违法行为实施“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市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或建设领域发生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清欠办电话进行维权。
附件:
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1. 苏州各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2. 苏州各市、区清欠办联系电话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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